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0/08/16
[機關代碼]3.95.17.1
[機關名稱]臺南市市場處
[單位名稱]工程科
[機關地址]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王士庭
[聯絡電話](06)2796269分機234
[傳真號碼](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flcyndi@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0017
[標案名稱]110年金華市場消防設備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2,371,452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2,371,45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標的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08/16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已依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辦理]是
[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檢核結果]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全部項目檢核結果為「無需辦理」或「已完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0/08/31 09:00
[開標時間]110/08/31 10:00
[開標地點]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標單。
■總表(標單)、詳細價目表(標單)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投標廠商應詳閱「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並依下列規定簽認切結書附於投標文件:
■切結書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08/13 16:3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