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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將軍區巷口市場房地公開標租,竭誠歡迎有興趣的業者及朋友參加投標!

壹、依據:臺南市市有房地短期出租作業要點。

貳、公告事項:

  • 標租房地:(標租底價如附表)
    1. 土地:臺南市將軍區巷口段一小段941地號土地。
    2. 房屋:臺南市將軍區巷埔里6鄰仁巷54號(面積57.5平方公尺)。
  • 租賃期間:自合約生效日起,為期2年。租期屆滿,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無違反契約之情事,經本府同意得續租一次。
  • 投標資格:在中華民國領土內,依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
  • 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民國112年12月20日)起,在行政機關辦公時間內,向臺南市市場處收發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洽詢,領取招標文件,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填寫,於民國112年1月3日上午9點前,以郵遞方式投標或親送至臺南市市場處收發室收件,如逾期限當日機關下班時間送達者,原件退還,概不受理。
  •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訂於民國112年1月3日上午10時00分正,在臺南市市場處開標室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上班日上午10時00分於市場處開標室開標。
  • 附加說明:

  (一)投標人應在投標前逕赴現場察看,並依需求逕洽地政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閱有關資料。

(二)本案以達公告標租底價(含平底價)之最高標價者得標。

(三)得標人應於接到繳款通知後,依招標機關所開立之繳款書上所載繳費期限內至指定經收銀行,一次繳清2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二個月租金總額);如逾期不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承租權,由次一優先次序之得標人按最高標得標價格繳款辦理承租手續。

(四)雙方簽訂租約前,租賃物應經雙方依現況點交,確認無誤後再行簽約。

(五)經雙方擇期依現況點交後,得標人應於點交後14天內持繳款證明文件洽招標機關簽訂租賃契約。簽約後,雙方另向土地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或公證人事務所辦理租約公證,所需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六)承租人應繳交本標的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三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台幣三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台幣三千六百萬元)。

(七)本租賃標的物為無限定用途,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另本案可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由承租人依相關規定向該管相關單位申辦通過後作多目標使用。

(八)餘詳如投標須知。

  •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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