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列管市場及列管夜市之市集內5攤攤鋪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9日(五)下午5時止
三、輔導金額: 每處市集美化,政府輔導經費上限為200萬元(含5%營業稅),依個案審核。每家攤鋪經費22.5萬(含5%營業稅),含政府輔導經費20萬元(含5%營業稅)、攤商自籌款2.5萬(含但不限)。
四、報名方式:
(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函送報名簡章至各地方政府,請各地方政府轉文至鄉鎮市區公所,鄉鎮市區公所再傳達報名資訊給列管市場及列管夜市,並鼓勵符合資格且有意願配合之攤鋪商踴躍報名參加。
(二)、報名市集須同步配合報名5家輔導攤鋪。
(三)、由市集自理組織及攤鋪商完整填寫報名資料後:
1.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函送報名資料至執行單位,並副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2.另有強烈配合意願之市集自理組織及攤鋪商亦可逕行寄送執行單位報名。
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網站: https://www.cto.moea.gov.tw/web/news/detail.php?id=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