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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機關名稱]臺南市市場處[標案案號]1100001[標案名稱] 110年臺南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含市場處辦公室)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採購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0/03/16

 [機關代碼]3.95.17.1
[機關名稱]臺南市市場處
[單位名稱]工程科
[機關地址]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王士庭
[聯絡電話](06)2796269分機234
[傳真號碼](06)2791229
[電子郵件信箱]flcyndi@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0001
[標案名稱]110年臺南市各公有零售市場(含市場處辦公室)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採購
[標的分類]勞務類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85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8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決標金額扣減預算金額之餘額,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0/03/23 09:00
[開標時間]110/03/23 10:00
[開標地點]臺南巿巿場處第一會議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上半年為110年5月31日前;下半年為110年10月31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核通過之專業檢查人受僱於公司時,需檢附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證書及受訓結業証書,該公司需提供專業檢查人投保資料佐證。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消防設備士或消防設備師公會)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詳細價目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0份。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工程或委託技術服務投標廠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程序]:上午10時開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市場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03/15 14:2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