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辦理。
貳、目的:
面對無法預期的地震災害規模,如何防範未然,防微杜漸,及增進市民對地震災害的認識,以提升防災危機意識,居安思危,有備無患;同時加強地震各項整備措施,籲請全民動起來,做好各項減災事項,以確保生命安全。
參、 辦理機關: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市場處。
二、協辦單位:學甲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歸仁消防隊
肆、實施日期:
103年4月14日。
伍、活動方式:
一、舉辦大型地震宣導活動:
(一) 活動日期:103年4月14日下午2時半至5時
(二) 活動地點:學甲公有零售市場。
(三) 活動項目:
1. CPR教學。
2. 防災話劇。
3. 婦女防火宣導。
4. 孩童防火教育訓練。
二、加強市場內宣導:
利用本市各市場,宣導相關地震防災訊息,讓市場攤商更了解地震防災及緊急應變處置作為。
陸、預期效益
利用本次防災演練讓市場攤商更了解地震防災及緊急應變處置作為,多一份準備,少一分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