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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補助民有零售市場及夜市熟食攤鋪位計畫公告

依據: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補助民有零售市場及夜市熟食攤鋪位計畫。

公告事項:計畫期間原至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六月三十日止,今以公告延長計畫期間三個月,至一百一十年九月三十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