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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北區鄰近兵配廠區域 開闢市集未獲核准 請有意承租者審慎評估

    據聞本市北區北華段131-9地號將開闢市集,為維護市民權益,今(29)日由經發局、工務局、都發局、市場處、警察局及現地管理機關等單位辦理聯合稽查,稽查結果發現現場設有貨櫃屋,業者表示後續將出租作為倉儲使用;另北華段21-4、22等地號土地,設有貨櫃屋並作機車行使用,後續將移請各權管單位依相關法規進行裁處。

    稽查時業者表示,鄰近公園北路與長德街口土地欲申設市集使用,市府人員已當面告知土地使用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等相關規定,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營業,臺南市政府提醒業者未獲許可前勿先行營業,以免觸法。

    臺南市政府表示,依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如市集型態屬集合攤販,應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營業,違反者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申請,屆期未申請或未經許可者,處負責人或代表人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嚴正呼籲業者依法行事,切勿以身試法。

    市場處提醒,北區鄰近兵配廠區域設置市集並未獲准,請有意前往該市集承租格位的攤商業者,審慎評估營業場所適法性,避免造成個人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