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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實武聖夜市未經核准 市府籲:攤商審慎評估 避免得不償失

  有關東區平實武聖夜市將於平實營區成立,且現場已有貨櫃屋組立及攤位招商一事,市長黃偉哲表示,因該地屬「住宅區」,依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規定,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集合攤販)使用,業者切勿逕行營業,違者市府相關單位將依規定論處。

  經發局長陳凱凌說,該夜市申請案已於109年4月27日以雙掛號郵件退回,並已親派人員至現場向管理人員說明,案地不得設置攤販集中場營業,近期市府相關單位將前往現場稽查,倘查獲違規事實,土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將面臨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不依規定停止使用者得按次處罰,再次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

  市場處亦提醒,請有意至該夜市承租格位的攤商,審慎評估其適法性,若夜市未經核准強行營業,市府絕不寬貸,將依規定斷水斷電,屆時攤商將無法營業,恐造成個人財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