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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巿一公有零售市場空攤位公告申請使用,竭誠歡迎有興趣的市民朋友一起加入經營團隊!

仁德巿一公有零售市場設備新穎,動線規劃良好、通風及採光甚佳,能夠提供民眾舒適購物及充分停車空間。公告本市場空攤位計49攤位,有意願申請使用者,惠請逕洽本處申辦。
壹、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九條。
貳、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1年3月9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22日止計14日。
二、公告地點:本處公告欄、仁德巿一公有零售市場公佈欄。
三、公告內容:仁德巿一公有零售市場共計49空攤位公告申請使用,攤(鋪)位營業類別如下:
(一)蔬菜、水果、便菜、豬肉、雞肉、魚肉類:2、3、8、10、11、14、15、16、17、18、19、22、23、25、26、27、30、31、32、35、37、41、42、43、44、45、46、49、50、51、52、53、54、55、57、59。
(二)油湯類:60、64、65、67、68。
(三)服飾類:72、73、74、75、76、78。
(三)飾品類:83。
(四)鮮花類:86。
四、受理機關:臺南市市場處。(經營一課)
五、受理期間:自民國101年3月9日上午8時起至民國101年3月22日下午5時30分止,逾期不受理。(以收文日期戳為準)
六、受理方法:凡有意願申請使用本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者,請向臺南市市場處索取或至臺南巿政府全球資訊網(本處網站)下載申請書,並依據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辦理,於受理期間內填妥並備齊應備文件,親自或委託(含郵寄)送至本處掛號申請。
七、申請資格:
(一) 設籍臺南市之市民,年滿20歲或未成年已結婚。
(二) 申請攤位,以一戶一攤位為限,共同生活夫妻間亦僅限一攤位。
八、申請空攤(鋪)位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之全部戶籍謄本(含配偶)1份。
(三)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殘障手冊」影本。
九、空攤(鋪)位使用權依下列方式決定:
(一)空攤(鋪)位公告截止後,經本府審查申請人資格,如僅1人提出申請且符合申請資格,即由該申請人取得攤位使用權。
(二)同一攤位如有2人以上提出申請,將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九條及「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辨明優先順序,同一優先順位有兩人以上符合申請資格者,將以公開抽籤決定使用權。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經核准使用並簽訂契約之次日起一個月內,應加入市場自治組織開始營業,未經核准,不得擅自停業。應按申請之營業類別營業,且自行營業,不得轉租或分租。
(二)使用公有攤(鋪)位營業者,應遵循事項請詳「零售市場管理條例」。
(三) 欲瞭解進一步詳細資料可接洽市場管理員蔡碧桃(電話:06-2796881)詢問。

撰稿人:臺南市市場處經營一課 蔡碧桃      電話:06-279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