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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臺南市市場處[標案案號]1030012[標案名稱]104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暨攤販集中場環境消毒、病媒防治工作委外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3/11/25
[機關名稱]臺南市市場處
[標案名稱]104年度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暨攤販集中場環境消毒、病媒防治工作委外
[標案案號]1030012
[機關代碼]3.95.17.1
[單位名稱]臺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聯絡人]蔡宗明
[聯絡電話](06)2796269分機219
[傳真號碼](06)279238
[電子郵件信箱]m8101@mail.tainan.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74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2,5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一)本案採購案含後續擴充期程1年,期間為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擴充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520,000元整。本案後續擴充部分,如得標廠商履約情形優良,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若105年度預算審議不通過或無其他經費來源,則後續擴充不成立,另如預算被刪減者,本處得保留調整契約價金權利。
(三)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作業。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103/11/25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3/12/09 09:00
[開標時間]103/12/09 10:00
[開標地點]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717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1)基本資格: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101020」之專業病媒防治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病媒防治(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議價標單正本、估價單(報價單)正本、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5份)、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病媒防治許可執照影本、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二名證書影本及其在職勞保卡影本證明。其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二章第三十三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必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
[附加說明][開標程序]:上午10時開標,評選時間另以公文通知。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市場處,電話: 06-2796269,傳真: 06-2791229,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10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030。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ncg.gov.tw及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廉政署署本部及北部地區調查組: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4)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5)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市場處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