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4點辦理。
貳、公告事項:
一、本次委託估價之標的物係廢品一批(估價清單如附件),以現狀交付,有意願者需整批買受,並且需自行搬運及載送。
二、有需要勘查標的物現況者可於本處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12時,下午1時30分-5時30分)洽詢秘書室莊小姐(06-2796269分機132)安排。
三、有意願參與估價者,請填具估價清單(並加蓋廠商、負責人印章),自公告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將估價清單郵寄或親自送達至本處收發室(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收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本公告內容若有疑義,其解釋權歸於本處。
撰稿人:臺南市市場處秘書室莊雁婷(電話:2796269#132)